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12月24日早上—12月29日晚上开展历时一个星期的全校学生文明状态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检查在校学生课堂学习(自习)状态文明、宿舍卫生文明、生活习惯文明、就餐秩序文明、人际交往文明、言行举止文明、校园安全文明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各学院做好学生文明状态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模拟评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学院文明督导队要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各班级文明督导组、宿舍文明督导员要积极自主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2.各学院之间全面开展学生文明状态互查。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风互查组组长带队,对互查联系学院学生的文明状态进行重点检查。
3.校学生会和学生宿舍自律会开展抽查。有关学生组织和社团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校园重点区域,如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学生文明状态进行抽查。
4.校学生文明督导总队开展督查工作。由校团委和学生会负责安排,按照学校文明督导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力度,对一切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如实做好工作记录。
5.学校学风巡视组深入开展巡查工作。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各学风巡视组组长带队,对相关学院学生文明状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各类别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学生不文明情况要如实记录,检查工作要客观真实,具体说明工作时间、地点、不文明事实等,涉及相关人员如言行举止极不文明的学生要了解真实姓名。其中上述2、3、4、5类别组的所有检查工作信息材料于12月29日19点电子稿汇总到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信箱,书面材料需要检查组成员签字(盖章)确认。
希望各学院能够高度重视本次学生文明状态专题检查工作,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好责任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教育,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形成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对于本次检查中不文明举止突出的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各检查组发现学生存在严重违纪现象要及时反馈信息和如实报告,相关学院对违纪学生要按章严肃处理。对于表现极差、态度恶劣的个别学生,要按照校纪校规予以从重处理。
有关检查工作信息按照学院汇总反馈,将在1月初学校学生工作例会上全面写实通报,并作为本年度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学生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联系实际,营造氛围,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扎实细致的文明督导工作,深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进程,全面提升校园文明水准,引导广大学生以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风貌迎接2008年的到来。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0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