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6-03-02     访问次数:

 

    班主任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全面负责一个教学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工作的教师,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的稳定。

2、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工作。

3、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班主任在院(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所带班级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全面了解和研究学生。经常深入学生课堂、教室、宿舍,与学生接触,熟悉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一般要求每周至少到学生宿舍访问学生一次,每月至少随班听课一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和每个学生谈话一次,每学年至少和每个学生家长联系一次。             

3、组织和培养优良班集体。指导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培养好学生骨干队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引导学生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开展争创“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等活动。党员班主任要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抓好学风建设。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教育,深入班级,掌握本班学生学习情况,指导班级开展学习活动。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向院(系)反映学风问题。

5、抓好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我校《大学生手册》,并掌握主要内容。组织学生学习我校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综合测评、学生奖惩、帮困助学和学费收缴等工作。

6、做好学生的学业生涯、职业生涯设计和就业指导工作。协助院(系)开展就业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动员组织好学生参加招聘活动,完成院(系)布置的学生就业工作任务。

7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信息,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对学生中的重大情况(如违法违纪、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心理障碍等)要及时发现,积极应对,并迅速汇报。积极协助院(系)妥善处理解决本班学生中发生的事件。

8、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例会及学习培训、工作研讨等活动。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对学生的状况和工作情况作简单记录;每学期开始和结束要写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交到所在院(系)。

9、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班主任的聘任

1、原则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2、班主任实行聘任制,由院(系)负责聘任。可从专业教师、党政干部、退休教师和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中选聘。

3、班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两年。

四、班主任的培训

1、岗前培训。学校每年对新聘任的班主任集中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理论培训。采取定期举办理论学习班、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作系列讲座、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理论学习和理论培训。

3、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请优秀班主任介绍经验,组织到其他高校调研和考察等,提高班主任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五、班主任的考核

1、由院(系)每学年度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等级。

3、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班主任根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班主任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交《班主任手册》等材料。

2)述职交流。班主任在院(系)党总支的组织下进行述职交流。

3)学生测评。院(系)组织学生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

4)院(系)考核。在个人小结、述职交流和学生测评的基础上,院(系)党总支对班主任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结果。

5)学校备案。院(系)班主任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部)汇总备案。

六、 班主任的待遇

1、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的标准核拨给院(系),由院系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2、新生助理班主任(导生)按新生班级每班每月4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的标准核拨给院(系),由院(系)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3、班主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

七、班主任的奖惩

1、凡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班主任,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停发班主任津贴。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连续第二次考评不合格,要及时解聘,并视情况给予批评、全校通报批评。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八、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