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填报2019-2020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3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9月15日前报送《2019-2020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均需要报送),并附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附件2019-2020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