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提高学习积极性,努力营造优良学风、校风,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苏理工学〔2013〕183号)和《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苏理工学〔2013〕18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前期发动。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并严格按照各类别评选名额(见附件)进行推荐。
2.组织评定。全校本科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期综合测评。测评内容、测评程序等统一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有关要求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3.参评时间。本学期综合测评时间为2月27日~3月29日,3月29日17:00后学校将关闭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奖学金综合测评权限。
二、工作要求
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是学生思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结果是衡量学生在校表现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监督。
1.对弄虚作假或违反程序的现象,一经查出,取消其所获奖项,并予以通报批评。
2.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必须严格把关。学生担任社会工作、荣誉称号及文体活动奖励均应出具有关证明。
3.各个环节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各学院要注明监督电话、联系人,方便师生反映问题。
4.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性高的工作,各学院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5.各学院评奖材料及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行政章后须在4月2日前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