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苏教助中心〔2018〕5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典型事迹,报送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在组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深入发掘并组织编写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
二、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为获得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
四、申报方式:稿件及获奖学生一张电子生活照片,一张标准照,统一以文件名“学院+学生姓名+电话+邮箱”打包后通过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发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顾添笑老师,内线电话3117。
附件: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