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2017-02-19      阅读次数: 1481

   为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规范校园各类车辆停放,根据《江苏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有关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非机动车

1.定期清理无主车辆。由保卫处牵头,后服公司、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停放在校内公共区域和学生宿舍的无主车辆进行清理。车况较好的车辆,交由学生“小红车”创业团队整修后,供学生在校内使用。

2.自行车和电动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划线停放区域。

3.校内设立若干个电动车充电区域,具体方案由后勤基建处实施,电动车应在充电区域内进行充电。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违规充电。

4.校内禁骑电动摩托车及无牌无证电瓶车。

二、机动车

1.进出校门的车辆采用门禁管理,由系统识别按“一车一杆”的方式通行。车辆进入校园应减速慢行,请勿鸣号,在通往凌波桥路段时,应尽量避开学生集中上、下课等时间段。请沿外环路行驶。

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除停车位外校内主干道及主教楼广场禁止停放车辆,教学区及生活区禁止车辆驶入。

3.保卫处对乱停放的机动车实行友情告知,提醒驾驶员停在指定区域。

                                   保卫处 学工处 后勤基建处后服公司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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