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08      阅读次数: 857

各学院: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2017版《学生手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各学院新学期初收集和汇总好两张调查表,新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老生的《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核查、整理两张调查表,确认每张表是否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这是作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依据。如果学生上一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年度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就不再收集《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申请享受国家、社会和学校资助的同学,在奥蓝(学生版)资助工作的“困难生认定”项目栏中填写家庭情况基本信息,并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学生骨干等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不少于10%的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认定。具体认定办法见《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统一通过奥蓝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请各学院在930日前将本学院公示通过的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顾添笑老师处存档备查,联系电话:86953117

                                                          学生工作处

                                                          201795

打印
 
Powered by 江苏理工学院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2012-2015 电话:0519-86953115

All Copyrights Reserved @ 2012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