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改派流程
2015-11-16      阅读次数: 2519

  

注意事项:1.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签手续;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31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31日止(如2015年的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最后期限为20171231;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满一年、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改派回原籍的,不需要提供原协议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但需提供回原籍申请(加盖学院公章);

5.省招就中心统一收取改派费并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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